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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出版社败诉

1999-05-22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近日,因出版顾城作品《墓床》一书引发的著作权诉讼,已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做出一审判决,该书的出版单位——作家出版社因擅自出版他人作品,侵害了诗人顾城的继承人所享有的著作权,被判决立即停止《墓床》一书的出版。在《法制日报》上公开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13万余元。

据《天津日报》报道,1993年11月,在顾城去世不久,其父母意外得知作家出版社正在收集发排顾城海外文学作品的《墓床》一书,两位老人当即向作家出版社质询,并明确表示异议。几经协商,作家出版社口头表示暂停出书。但几天后,《墓床》一书却在市面上发行。顾城父母十分气愤,作为顾城之子顾木耳的代理人,他们将作家出版社告上法庭。

法官们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庭辩论意见之后,合议做出判定: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,作品著作权人死亡后,著作权由其继承人享有,继承权若为未成年人时,该项权利由继承人的法定监护人予以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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